明时人。《神异典》卷二五七引《续文 献通考》:太和(今安徽太和)有仙人三四,大瓢 李为其一。明末闽人有李公某,按家谱知大瓢李年 已百三十馀岁,为己曾祖,遂人洞拜谒,愿从之修 道。大瓢李云:“公为贵人,自此皆荣擢。第记吾 言:兵部尚书命不可拜。”后李公果累擢,及拜兵 部尚书,李辞归。代者为丁汝夔,果因庚戌之变被 诛于东市。